一、审理前
(一)查明到庭情况
1.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是否到庭查明当事人、代理人、证人等参与人身份证信息、律师执业资格证及委托权限等
(二)宣读仲裁庭纪律
2.仲裁员入庭就坐书记员向仲裁员报告案件基本信息、出庭人员基本情况
3.播放录音方式宣告仲裁庭纪律、当事人权利义务
(三)询问庭前调解意见
4.仲裁员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庭前调解(如果同意则进入庭前调解,不同意进入庭审)
二、审理时
(一)宣布开庭
5.仲裁员宣布开庭、案由和仲裁员、书记员名单
(二)核对当事人
6.仲裁员核对出庭人员的基本情况,询问当事人对对方的出庭人员有无异议
(三)告知权利义务
7.仲裁员询问当事人是否清楚有关的权利义务
(四)询问回避意见
8.仲裁员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
三、审理中
(一)听取陈述与答辩
9.仲裁员听取申请人的陈述(当庭明确仲裁请求)
10.仲裁员听取被申请人的答辩
(二)庭审调查、质证和辩论、征询最后意见
11.仲裁员主持庭审调查
12.仲裁员主持双方当事人围绕证据进行质证
13.双方当事人就案件情况进行辩论
14.仲裁员征询当事人最后意见
(三)调解
15.仲裁员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(如果同意则进入调解,不同意审理结束后另行裁决)
(四)宣布闭庭
16.仲裁员宣布闭庭(闭庭后当事人校阅庭审笔录并签名,仲裁员、书记员签名)
上一篇:没有了!
下一篇:劳动纠纷民事起诉状
我要加盟(留言后专人第一时间快速对接)
已有 1826 客户通过我们找到了合适的律师